一、依據:「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班及課後學藝活動實施要點」及「臺北市國民小學全面推動『課後好安心』課後照顧服務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因應本校學童家庭生活需要,使學生獲得妥善照顧。
三、辦理期間:111年8月30日(二)至112年1月18日(三)
( 若遇補行上班上課日,課後照顧班照常進行 )
- 上網報名時間:請於111年6月15日(三)上午9:00至111年6月30日(四)下午5:00止上網報名。
登入學校首頁–校園服務-校園活動報名-課後照顧班報名網站或輸入網址https://reurl.cc/0py…(請點我),登入後報名以學生身份證字號(英文字母大寫)+生日資料(以民國年格式7碼:例:民國99年1月1日–0990101)等各項資料報名。上網報名作業請參考注意事項及流程圖。
※課輔班線上報名注意事項:
(一) 1.課照班分為A時段(12:30~16:00)、B時段(16:00~17:30)、C時段(17:30~19:00)。
2.若要參加B時段學生,務必參加A時段;參加C時段學生,務必參加A時段及B時段。
3.請按學生課照需求報名:如一年級學生要參加每週一的A時段,請在每週一A 段點選;若要參加每週一、週三、週四、週五的A時段,請在每週一、週三、週四、週五A時段各自點選報名;若要參加每週一B時段,請在每週一B時段點選;若要參加每週一、週二、週三、週四、週五的B時段,請在每週一、週二、週三、週四、週五B時段各自點選報名;依此類推……。綜合以上,若一年級學生要參加每週一到週五的A+B時段,至多要到編號1~9的欄位報名。若對於報名尚有不清楚部分,請聯繫教務處教學組02- 23144668轉112呂組長。
(二)開班限制:若報名人數未達開班人數,學校有併班之權限。
五、實施對象、時間與活動內容:
編號 | 班別 | 起訖 | 活動安排 | 天數 | 費用 | 備註 | |
1 | 每週一A時段
(12:30~16:00) |
9/5-1/16
共18週 |
以多元活動原則規劃,兼顧家庭作業寫作、團康與體能活動及生活照顧。 | 18 | 1,783元(暫定) | 7,726元 | 1.課程內容視任課教師的專長及學生學習狀況而有所調整。
2.費用以15人計算,開班後實際收費依【實際上課人數】為攤分標準,未滿15人,仍以15人均攤。 |
2 | 每週三A時段
(12:30~16:00) |
8/31-1/18
共21週 |
21 | 2,080元(暫定) | |||
3 | 每週四A時段
(12:30~16:00) |
9/1-1/12
共20週 |
20 | 1,981元(暫定) | |||
4 | 每週五A時段
(12:30~16:00) |
9/2-1/13
共19週 |
19 | 1,882元(暫定) | |||
5 | 每週一B時段
(16:00~17:30) |
9/5-1/16
共18週 |
18 | 1,372元(暫定) | 7,544元 | ||
6 | 每週二B時段
(16:00~17:30) |
8/30-1/17
共21週 |
21 | 1,600元(暫定) | |||
7 | 每週三B時段
(16:00~17:30) |
8/31-1/18
共21週 |
21 | 1,600元(暫定) | |||
8 | 每週四B時段
(16:00~17:30) |
9/1-1/12
共20週 |
20 | 1,524元(暫定) | |||
9 | 每週五B時段
(16:00~17:30) |
9/2-1/13
共19週 |
19 | 1,448元(暫定) | |||
10 | 每週一C時段
(17:30~19:00) |
9/5-1/16
共18週 |
18 | 1,372元(暫定) | 7,544元 | ||
11 | 每週二C時段
(17:30~19:00) |
8/30-1/17
共21週 |
21 | 1,600元(暫定) | |||
12 | 每週三C時段
(17:30~19:00) |
8/31-1/18
共21週 |
21 | 1,600元(暫定) | |||
13 | 每週四C時段
(17:30~19:00) |
9/1-1/12
共20週 |
20 | 1,524元(暫定) | |||
14 | 每週五C時段
(17:30~19:00) |
9/2-1/13
共19週 |
19 | 1,448元(暫定) |
- 課程師資:
課後照顧班之授課教師除了聘請本校有意願老師擔任外,外聘師資以具有教師資格之教師為優先。
- 開課標準:
(一)A時段與B時段:同一年級參加總人數需滿15人,始達開課人數,若不足額則依同年段併班上課。
(二)C時段:如未滿15人得轉介至學校附近之幼托機構。
- 收費標準:102年度起,收費依【實際上課人數】為攤分標準,未滿15人,仍以15人均攤。本項活動所需費用,由參加學生之家長負擔。
學費減免: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以及符合「臺北市教育局安心就學溫馨輔導方案」之學生,應提供證明文件,由學校報請教育局核准後得免收學費。 |
九、繳費須知:收費方式採繳費單代收方式辦理,報名後課後照顧確定開班的學生,會收到繳費單(三聯單收費),請家長於期限內依繳費方式繳費。繳費後請將收據交給班級導師,收齊後統一交至總務處出納組。開課後,無法轉班。
※退費規定:
1.若參加學校其他社團,請注意上課時間和本活動是否有相重疊,請儘量擇一報名;
請特別注意:1.若同時段參加其他校內社團或活動課程,請主動至教務處教學組辦理
重複時段退費申請。
2.若請假無法上課,恕不受理單日退費。
2.退費標準: 未逾上課總日數三分之一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二;未逾上課總日數三分之二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一;超過上課總日數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3.退費請攜帶三聯單繳費收據及學生存摺影本(或家長存摺影本+戶口名簿)至教務處教學組辦理。
十、課後照顧班相關規定:
1.請假方式:為顧及學生安全,請假請於課前以書面方式或家長親自以電話聯絡教務處教學組,聯絡電話:23144668轉112。課後照顧班中途請假需填寫本校臨時外出申請單,請家長至校門口接回學生,以確保學生安全。若有違反規定或影響其他同學學習權益之行為時,經任課老師反應、教務處(書面)通知家長3次以上,則取消參加課後照顧資格(學期結束前轉知學生家長)。
2.課後照顧班下課時請家長至校門口接回學生,以確保學生安全,勿讓學生於校園中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