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財團法人臺北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會有關本府一級機關借用公益回饋場地—中油國光廳繳交保證金程序一案,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臺北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會111年2月18日北會展基字第11130115900號函辦理。

二、為提高本府市有回饋場地使用率,本局前已函轉各機關學校辦理活動優先評估使用本府市有回饋資源場地,並至花博公園官網「回饋場地申請」專區(https://www. expopark.taipei/cp.aspx?n=444)線上申請(本局前已為所屬機關學校均開設1組有效帳號,人員異動時務必列入移交),旨揭中油國光廳為本府市有回饋場地其中之一。

三、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如需借用旨揭中油國光廳,除線上申請外,得依來函說明,另行函報本局各業務權管科以府函行文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同意免收保證金,來函請敘明活動名稱及內容(參考範例請參閱花博官網 https://www.expopark…(請點我)? n=495&s=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