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防制法」業奉總統110年12月1日華總一義字第 11000108131號令公布,並自111年6月1日施行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78333A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影本、內政部函影本、總統府秘書長函影本、制定總說明、逐條說明及條文全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