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110學年度第16屆
「中山區榮星公園社區之美寫生比賽暨歡【螢】回家五常傳愛」活動實施計畫
經110年11月5日校內籌備暨工作協調會議決議通過
- 活動宗旨:
為了發展本市中山區社區環境關懷與居民對社區文化之自我認同,藉以促進學校與社區之間友善互動的良性循環關係,提升學生成就多元化和績效卓越化的教育目標,特舉辦第16屆「榮星公園社區之美寫生比賽暨歡螢回家五常傳愛」活動,期待與居民營造美好之學習與觀摩情境,讓社區民眾認同活動之價值並熱烈參與,從而激發大家關愛社區文化、欣賞社區生態景觀,陶冶社區美感意識,進而創造優質與和諧的社區文化。
- 活動目標:
- 發展民眾及青少年美的感受能力,提供藝術創造及發表機會,藉以肯定其多元能力並營造社區及校園的藝術人文氣息,從中培養社區民眾的文化內涵。
(二)運用社區資源促進學校校務經營發展,形塑學校與社區之有效聯結。
(三)發展本校「人文素養‧生活智能」之本位課程,教導學生從事學習與探索活動, 涵養學生優雅氣質,增進其自信心與參與關懷社區的藝文活動,促進學校與社區 之間的關懷、互動的良性循環。
- 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工程管理處圓山公園管理所。
- 主辦單位:
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
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家長會
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美術班家長後援會
- 協辦單位:
臺北市立五常國民小學、臺北市立五常國民小學家長會、下埤里辦公室、行仁里辦公室、行政里辦公室、行孝里辦公室、民福里辦公室、江寧里辦公室(陸續修正中)。
- 贊助單位:
國際獅子會300A3區友聯獅子會、國際扶輪3521地區長安扶輪社、國際扶輪3523地區瑞光扶輪社、正暉股份有限公司、信義房屋、陳威廷校友、財團法人金星建設文化藝術基金會(按首字筆畫排序,陸續修正中)。
- 活動時間:
110年12月4日(六)上午09:00至12:00。
- 活動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榮星公園內。靠近龍江路涼亭側(※若遇雨天照常舉行,比賽地點移至五常國中校內舉行。)
- 參加對象:
對於藝術創作、戶外寫生有興趣的社區居民、青少年學生(含國中、小)及幼兒,歡迎闔家熱情參與。
- 活動內容:
- 長安扶輪社清淨榮星:感謝長安扶輪社率領五常學生進行清潔榮星且生態保育之「清淨榮星」。
- 展演活動(勁歌熱舞)。
- 美術班後援會。
- 社區高職技職推廣。
- 寫生比賽。
- 寫生比賽報名時間及地點:
11月8日(一)起至11月26日(五),
原則上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s://forms.gle/V6f9mRMcQQVY6sR1A。
其餘報名方式如:
(1)傳真報名表至本校輔導室(傳真電話:2503-7164)
(2)電郵報名表至398@wcjhs.tp.edu.tw
(3)接受電話報名,報名電話:25014320#117 林子涵小姐
(4)於比賽當天上午直接到現場報名。
- 寫生比賽服務站:
位於榮星公園靠近龍江路旁之涼亭內。比賽當天請參賽者依報名組別完成報到手續、領取比賽用紙及比賽後繳件。(雨天備案:活動場地移至五常國中校園內舉辦。校址:10476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30巷1號)
- 寫生比賽組別:依不同年級和組別分別評審之。
【1】 幼兒園/國小1-2年級
【2】 國小3-4年級組
【3】 國小5-6年級組
【4】 國中組普通班
【5】 國中組美術班
【6】 家長組(現場報名,不列入評選)
十四、 寫生比賽作品格式:題目、媒材不拘之平面作品。比賽用紙現場提供,畫具、顏料請參賽者自行準備。
十五、 獎勵:
(一)1-5組分別錄取:
特優2名:頒發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及獎品乙份。
優選3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乙份。
佳作5名:頒發獎狀乙紙。
- 各組優勝作品於本校校慶展示,以彰顯本活動主題的教育意涵和激勵作用,且校慶當日頒發各組特優與優選得獎人之獎金、獎狀與獎品(出席者應符合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滿14日之條件,未接種者,應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 檢測陰性證明);無法出席者則另外通知領獎。
- 評審:
聘請美術專業教師擔任。成績揭曉後,將公佈於本校網站,供民眾上網查詢。
- 經費:
由本校家長會贊助及本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 注意事項:
(一)為落實新冠肺炎之防疫工作,以確保展覽現場相關人員之安全健康,主辦單位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規定作滾動式調整並公告。
(二)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依著作權法得行使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作等一切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權利,主辦單位均不另致酬。
(三) 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主辦單位網站最新消息公佈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更改之權利。
(四) 畫作領回時間:111年1月3日(星期一)至1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4:00(中午12:00-13:00為休息時間)自行至本校輔導室領回,不另行通知,逾期概由主辦單位統一處理。
(五) 本活動聯絡窗口:本校輔導室(02)2501-4320*117 林子涵小姐。
- 本計畫經籌備會討論後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16屆中山區「榮星公園社區之美寫生比賽暨 歡螢回家五常傳愛宣導活動」報名表
*請於11/26(五)前完成報名*
報名組別 | □幼兒園/國小1-2年級 □國小3-4年級組 □國小5-6年級組
□國中組普通班 □國中組美術班 □家長組(現場報名,不列入評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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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位參賽者姓名 | 第1位參賽者身分證字號 | ||
第1位參賽者聯絡電話 | 第1位參賽者電子信箱 | (若無則免填) | |
第1位參賽者住址 | |||
第1位參賽者就讀學校及年級班別 | (若為○○國小6年甲班1號,請填寫○○國小6甲01;○○國中7年1班1號,請填寫○○國中70101) | ||
若同一戶有第2位報名,請繼續填寫下面資訊 | |||
第2位參賽者姓名 | 第2位參賽者身分證字號 | ||
第2位參賽者聯絡電話 | 第2位參賽者電子信箱 | (若無則免填) | |
第2位參賽者住址 | |||
第2位參賽者就讀學校及年級班別 | (若為○○國小6年甲班1號,請填寫○○國小6甲01; ○○國中7年1班1號,請填寫○○國中70101) | ||
參賽者監護人資料填寫 | |||
參賽者監護人 姓名 | 參賽者監護人 身分證字號 | ||
參賽者監護人 聯絡電話 | □同參賽者
□ |
參賽者監護人 電子信箱 | |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依著作權法得行使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作等一切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權利,主辦單位均不另致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