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第2學期「安心就學溫馨輔導實施計畫」,符合資格之學生請於2/18(二)前提出申請

為使本市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因素失去同享平等教育資源的機會,本局自98學年度第1學期起,每學期函頒旨揭實施計畫,並視執行狀況持續辦理或調整,以期符應弱勢家庭需求。

如欲申請者歡迎自行下載申請表格,或於開學時向導師或輔導室索取。

請於114年2月18日(二)前填妥並備齊完整資料繳交至輔導室輔導組,資料不完整或超過送件時間恕無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