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112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 族學生申請就學優待」公告

軍公教遺族,係指軍公教人員因作戰、因公、因病或意外死亡,其婚生子女、養子女或無子女者之同胞弟妹,依法領受撫卹金者。 前項所稱軍公教人員,指陸、海、空軍現役軍官、士官、士兵及政府機關、學校預算員額內之人員。

有關軍公教遺族就學其他相關費用優待(包含主食費、副食費、書籍費及制服費)說明如下:
(一)軍公教人員因作戰或因公死亡,依法領受撫卹金之遺族就學,給與全額公費優待。
(二)因病或意外死亡,依法領受年撫卹金之遺族就學,給與半額公費優待。
(三)撫卹期滿及領受一次撫卹金之遺族,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得予減免學雜費之優待。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2/29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