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臺北市來春教育基金會「第十九屆春天兒童畫展」實施計畫及報名表

一、主        旨:疫情影響我們生活數年,在疫情之後的生活學習都需要重新調適與規劃,本次徵件主題除了鼓勵身心障礙者參與藝術創作,培養藝術欣賞能力之外,也積極鼓勵所有夥伴,拋開疫情的陰霾,對於生活有所期待,對於我們的環境有所關懷,更透過繪畫拓展自我想像空間,激發無限的創作力。

二、指 導 單 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 辦 單 位:財團法人臺北市來春教育基金會

四、協辦單位:台大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傑印影像輸出有限公司、國際300A2區第11專區第22分區、依憲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in89豪華數位影城、台北市日月光獅子會

五、參加對象:全國身心障礙者、特教班、資源班之學生

六、參賽主題:以”幸福繪愛 永續關懷”主題做延伸發揮,凡藝術作均可,期待有感動及鼓勵社會關懷的作品

七、作品規格:

(一)四開圖畫紙(學前組可選擇八開圖畫紙),材料不限(彩色筆、蠟筆、水彩…皆可)、創作格式不拘(電腦創作、版畫…皆可) ;無須裝裱

(二)立體作品、陶作、雕塑等創作。

(三)分組方式:

甲組:接受資源班服務且有障礙手冊或鑑輔會鑑定證明之學生,依學齡分國小低、國小高、青少年三組。

乙組:感官障礙(視、聽、語、顏面受損)及肢體障礙學生,依學齡分為國小低、國小高、青少年等三組

丙組:智能障礙中、重度且持有障礙手冊及鑑定證明學生。

丁組:多重極重度障礙學生

戊組:具有以上身分且為原住民學童

學前組:持有障礙手冊或鑑定證明之學齡前學生。

 

八、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031。報名網址:請至

https://docs.google….(請點我)

收件日期:徵件期間以郵寄或專人送至財團法人臺北市來春教育基金會(108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308號5樓)【報名表請先以電子檔與小畫家生活照(至少2M)寄至laichun.ef@gmail.com】

九、評分參考標準:

1.創 造 性50%

2.媒材技法25%

3.美感呈現25%

十、評審:評審人員由本會聘請特殊教育教授及美術科系專長教師。

九、獎    勵:

(一)依本會評審結果,各組依參賽件數比例錄取金牌、銀牌、銅牌及佳作若干名,各獎項未達水準得以從缺。

(二)得獎作品之指導教師將報請所屬縣市教育局依權責敘獎。【敘獎依據教育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3項規定】

十、得獎結果公佈方式:除個別函告得獎人及學校外,並在臺北市來春教育基金會的FB粉絲團與部落格公佈得獎消息,預計112年11月15日公布得獎名單。

十一、頒  獎:民國112年12月16日(星期六)14時,假台北市建成國中頒獎(103台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37-1號)。

十二、展  覽:獲獎佳作將陸續在國家圖書館資源中心、臺北市政府所屬機構等藝文廣場展出,歡迎各界踴躍參觀。

十二、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請寄交作者生活照電子檔(至少2M)至ef@gmail.com
  • 每人限交一件作品參展,由學校統一送件或各自寄件均可。
  • 因畫作將巡迴展覽,作品均不退還。(可索取原作翻拍之電子檔)
  • 參加學童需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鑑定證明。
  • 參賽作品組別誤植,本會評審有權依組別規定進行評審。
  • 送件作品須於背面右下角黏貼報名表及作品卡,規格如後,請以正楷書寫並予浮貼
  • 參加作品必須為學生個人之創作且未曾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他人不得加筆修正。
  • 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擁有展覽、攝影、出版、宣傳、贈送、典藏之版權權利。
  • 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如報名組別、頒獎典禮、敘獎事宜等問題,請洽02-23369013 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