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112年7月11日教評會決議辦理。
二、甄選結果:
教師兼資料組長:簡○玟(正取)。
雙語音樂科任教師兼任音樂班術科導師(懸缺):施○薇(正取)。
雙語音樂科任教師兼任音樂班術科導師 (留職留停缺):周○秀(正取)。
三、其餘未有錄取人員類科,依本校簡章期程辦理第3次招考。
備註:
一、錄取者請依簡章訂定時間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二、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三、經錄取後由學校指派職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
四、代理(課)教師於代理(課)期滿或代理(課)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除代理(課),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