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112年7月10日教練評審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甄選結果:
代理專任運動教練(田徑)
正取:林○婷
備註:
一、錄取者請依簡章訂定時間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二、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三、經錄取後由學校指派職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
四、代理運動教練於代理期滿或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一、依據本校112年7月10日教練評審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甄選結果:
代理專任運動教練(田徑)
正取:林○婷
備註:
一、錄取者請依簡章訂定時間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二、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三、經錄取後由學校指派職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
四、代理運動教練於代理期滿或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