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111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 族學生申請就學優待」公告

軍公教遺族,係指軍公教人員因作戰、因公、因病或意外死亡,其婚生子女、養子女或無子女者之同胞弟妹,依法領受撫卹金者。 前項所稱軍公教人員,指陸、海、空軍現役軍官、士官、士兵及政府機關、學校預算員額內之人員。

請符合申請資格學生於2/24前與註冊組聯繫,辦理就學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