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福星國民小學111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結果公告(第3次招考)

一、依據本校112年2月8日教評會決議辦理。

二、甄選結果:

越南語教師

正取:杜○演

 

備註:

一、錄取者請依簡章訂定時間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二、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三、經錄取後由學校指派職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

四、代理(課)教師於代理(課)期滿或代理(課)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除代理(課),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