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1學期軍公教遺 族學生申請就學優待公告

軍公教遺族,係指軍公教人員因作戰、因公、因病或意外死 亡,其婚生子女、養子女或無子女者之同胞弟妹,依法領受撫卹金者。 前項所稱軍公教人員,指陸、海、空軍現役軍官、士官、士兵及政府機 關、學校預算員額內之人員。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9/6與註冊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