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加強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騎乘須領牌、投保強制車險 並 配戴安全帽,駕駛人須滿14歲等規定

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處所有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