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113年7月11日教評會決議辦理。
二、甄選結果:
- 代理級任導師1名:宋柔萱(正取)。
- 雙語音樂代理科任教師1名:顏詩容(正取)。
- 英語代理科任教師1名:邱柔萍(正取)。
-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本土語言(閩南語)支援教師1名: 黃春寶(正取)。
三、第3次招錄取不足額部分,爰辦理第4次招考 (本土語言支援教師1名)
四、甄選相關訊息,請上本校網站 113 年 6 月 25 日公告甄選簡章
備註:
一、錄取者請依簡章訂定時間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二、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三、經錄取後由學校指派職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
四、代理(課)教師於代理(課)期滿或代理(課)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除代理(課),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