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113年7月5日教評會決議辦理。
二、甄選結果:
- 普通班代理教師(借調國教署缺) 1名:東方柔(正取)。
- 普通班代理教師(育嬰留職停薪缺) 1名:黃怡文(正取)。
- 普通班代理教師(暫時停聘缺) 1名:梁秀緣(正取)。
- 備取: 備取1涂珈甄、備取2吳怡雯、備取3陳美地。
備註:
一、錄取者請依簡章訂定時間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二、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三、經錄取後由學校指派職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
四、代理(課)教師於代理(課)期滿或代理(課)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除代理(課),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