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第三期培訓及認證 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56547號函辦理。
二、「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辦理本計畫。
三、請貴校依據旨揭計畫薦派「具教師證書之現職正式教師」參訓,其薦派方式如下:
(一)各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請有意願且符合參訓資格之教師填具報名表,並經服務學校完成核章,另至線上表單填寫報名基本資料(網址:https://forms.gle/4knkY7D4bkBq5QRg9)。
(二)請薦派教師之學校於112年5月30日(星期二)前統一「免備文」將「報名表、薦派總表之電子掃描檔」及「薦派總表可編輯檔」以電子郵件送交本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承辦人黃鼎翔教師(信箱:2056@tmd.tp.edu.tw)彙整,並請電話確認是否有寄送成功(電話:
25924446分機604),逾時不受理。
四、錄取名單將於報名截止後,1週內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http://www.ncyu.edu.tw/cset/),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與否。
五、培訓時間、地點及課程,預計112年7月至113年2月,實際授課時間另行公告。課程時數為108小時,其中初級臺灣手語課程安排於7月期間辦理,課程安排以每周1天,課程結束後,辦理初級臺灣手語課程評量,評量通過後,續上中級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
六、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教育部為鼓勵教師參與培訓,國教署將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七、本計畫申請課程抵免:針對已擁有證照(手語翻譯員等)或具手語能力或教學經驗之教師,如報名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時,得申請課程抵免,其抵免方式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ncyu.edu.tw/cset/),請轉知教師於填報前開報名表單時一併申請。

八、本計畫開班說明會訂於112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時,以線上會議方式辦理說明會(連結:https://slteach-ncyu.webex.com/s-l-teach-ncyu-tc/j.php?
MTID=me67b2d79747462d325163dad732635b9),請參訓教師依時參與說明會,恕不個別通知,若當日不克參加,說明會錄影資料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ncyu.edu.tw/cset /)供參。
九、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 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05)2263411分機2430、 2431、2433及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