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3月20日校園防疫新制公告

112/3/20起,校園防疫規範調整如下:
1、快篩陽性者建議在家休息(教育部建議請假5天)
(1)實施居家照護0日 +自主健康管理N日。
(2)需通報校方,由校方進行校園傳染病及校安通報。
(3)有症狀請在家休息,勿到校。
2、建議可到校上課條件:
(1)無症狀或症狀緩解(退燒至少1天)後可上課。
(2)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到校,請務必落實除用餐飲水外,全程配戴口罩(用餐時使用隔板),班級加強消毒。
(3)自主健康管理解除標準:快篩陰性,或距離發病日或快篩陽性日已達10天者,無需採檢,即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