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福星國民小學111學年度第2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第1次招考)
一、依據本校112年1月13日教評會決議辦理。
二、甄選結果:
代理美勞科任教師(請假缺)
正取:林○鈺
備取:鍾○廷
備註:
一、錄取者請依簡章訂定時間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二、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三、經錄取後由學校指派職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
四、代理(課)教師於代理(課)期滿或代理(課)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除代理(課),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