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10月13日(星期四)起校園防疫措施調整

【111年10月13日(星期四)起校園防疫措施調整】

(一)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3日+自主防疫4日或居家 隔離0日+自主防疫7日)

1、定義: (1)確診者之同住家人。 (2)確診個案之宿舍同寢室室友。

2、自111年10月13日起,改行下列入校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1)已接種滿3劑新冠肺炎疫苗者:

甲、「居隔0日+自主防疫7日」方案:7天自主防 疫期間如無症狀,並每2日提供2日內「自費」 快篩陰性證明者,可入校。

乙、「居隔3日+自主防疫4日」方案:3天居家隔離期間不可到校,4天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 ,並每2日提供2日內「自費」快篩陰性證明者 ,可入校。

(2)未接種滿3劑新冠肺炎疫苗者:僅可選擇「3天居 家隔離+4天自主防疫」之居家隔離方案:3天居家 隔離期間不可到校,4天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 並每2日提供2日內「自費」快篩陰性證明者,可 入校。

(3)倘教職員工生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共7日間均未到 校,第8日「復課前」應提供2日內「自費」快篩 陰性證明。

(二)確診者(居家照護7日+自主健康管理7日,本次未變更相 關防疫措施)

1、定義:(1)人員抗原快篩結果爲陽性者,經醫生診斷即屬於 COVID-19確診病例。(2)3個月內未曾確診快篩陽性,惟未完成視訊問診確 診者,應比照確診個案暫緩7日實體課程,並執行 7日自主健康管理之防疫措施。

2、確診者復課注意事項:

(1)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5月7日發布之確 診個案解隔條件,確診者於解除隔離後免快篩並 進行7日自主健康管理。

(2)7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免快篩即可正常到校上班上課及「參與課後跨班性活動」,惟應落實以下 防疫規範:除用餐飲水外均應全程配戴口罩(用餐 應用防疫隔板),課程(含跨班課程)應固定座位, 並維持良好社交距離並加強環境清消。

(三)自主應變對象(本次未變更相關防疫措施)

1、定義:當校園出現確診個案時,由學校「防疫長」 針對教職員工生匡列「自主應變對象」包含: (1)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如於「確診或快篩陽性前2日 內」曾到校上課,其所屬班級之同班同學與導師 。 (2)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之人員,與確診或快篩陽 性個案於「確診或快篩陽性前2日內」有摘下口罩 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者。

2、入校規定及注意事項: 111年9月12日起,取消暫停實體課程3天之規定, 改以由學校(園所)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快篩陰 性無症狀可上課,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